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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检察机关“三强化”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高质效开展
2024-11-1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马瑞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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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行刑反向衔接是新时代行政检察的一项新使命,是“检察之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法治建设全局的重要一环。银川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履职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参与轻罪治理,做深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强化内部协同,规范衔接建新规

  一是机制建设先行,为行刑反向衔接画好“路线图”。制定《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规范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程序,明确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会商、反馈等办案规则,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通过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融合履职,凝聚行刑共治合力,破解“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难题。二是同堂学习,做衔接履职“同路人”。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共同参加专题讲座并召开专题会议,理清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及相关规定,并就案件移送、办案程序、办理期限、审查流程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分析研判是否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主管机关及具体处罚依据,保证衔接顺畅高效,积极构建“行政检察+刑事检察”协同履职的工作格局。三是摸清底数,做行刑衔接的“明白人”。全面梳理近三年来不起诉案件总数、案件类型、涉及行政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建立办案工作台账,切实摸清案件底数。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拟不起诉案件主动向行政检察部门通报,行政检察部门及时派员提前介入,了解案件事实和办理情况,做到“无缝对接”,让“不刑”不等于“不罚”落到实处。

  强化“府检联动”,合力共治提质效

  一是监督配合并重,扩大司法保护“朋友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与银川市人民政府会签《关于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向政府通报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以高质量检察履职融入银川高质量发展大局。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聚焦婚姻、就业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解决,先后与民政、公安、法院、工会等单位会签《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检察+工会”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机制的意见》等机制。围绕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及相关争议案件,与行政机关开展探讨研究,不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交流沟通、工作联动,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监督配合工作格局,实现行刑有序无缝衔接。二是借力专项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扎实推进“醉酒危险驾驶行刑反向衔接”小专项,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交警部门的沟通会商,统一案件审查标准和文书格式规范,对刑事检察部门已办结案件全面梳理,确保反向衔接“无遗漏”。2024年以来办理不起诉醉驾反向衔接案件50件,已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14件。金凤、西夏、灵武等院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就法律适用、检察意见落实等方面加强联系沟通,合力破解行刑反向衔接难题。三是主动走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了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及刑事案件线索移送情况,打破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壁垒,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不刑不罚问题,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推动形成更大范围的司法执法合力。针对行政处罚所涉及的专业领域、专业问题,采取咨询听取行政执法机关及特邀检察官助理意见等方式,借助“外脑”凝聚监督合力。截至目前,行政检察部门共对167起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制发检察意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确保涉案人员“罚当其错”,形成社会治理闭环,完善轻罪治理体系。

  强化精准监督,诉源治理开新局

  一是在“检护民生”“检察护企”领域精耕细作,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置于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开展,突出精准审查、全程监督、延伸社会治理。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的同时,加强对轻微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聚焦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隐患、行业监管漏洞等问题分析原因,突出精准审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如贺兰院在办理一起非法经营成品汽油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时,厘清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行政处罚主体及处罚依据,主动走访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发改、公安等部门,确保案件精准衔接,以检察意见积极助推平安银川建设。二是以检察新作为织密轻罪治理安全网,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将行刑反向衔接作为新的增长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沟通,确保精准度。检察意见发出前,主动与行政处罚主管部门对接,就违法行为定性、处罚必要性、处罚力度等方面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确保检察意见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切实可行,提升检察意见落实办理质效。如金凤院与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签署《关于建立道路交通违法犯罪信息数据共享的实施方案(试行)》机制,形成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合力。三是注重跟踪问效,强化“落实力”。秉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发出检察意见时适时开展普法教育,减轻被不起诉人对行政处罚的疑虑和抵触,服务保障行政处罚顺利实施。在检察意见发出后不做“甩手掌柜”,积极跟进行政机关落实情况,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全流程监管,切实做好反向衔接“后半篇”文章,确保检察意见落实到位。今年发出检察意见的案件,除行政机关尚未到回复期案件外,其余案件均已作出行政处罚,采纳率达100%。

【编辑】:马瑞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